普通法vs大陆法(普通法和大陆法的区别和联系)

admin 发布于 2024-04-18 阅读(33)

第一,法律渊源不同大陆法系是成文法系,其法律以成文法即制定法的方式存在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既包括各种制定法,也包括判例第二,法律适用不同前者习惯用演绎形式,后者习惯用归纳的形式第三,判例地位不同前者;二普通法和衡平法的区别 1调整对象不同,普通法调整的对象是全方位的,几乎涉及法律的各个领域衡平法调整的对象是有限的,只涉及普通法不能调整的私法领域2渊源不同,普通法的渊源以习惯法为主衡平法则以;庞德普通法系更擅长解决单个的实际纠纷大陆法系更青睐抽象体系的建构4我的理解两大法系的本质区别其实是两种文明状态下的人们对于法律的创造方式和认同态度不同英美法系的法律来源于实践,用于解决实际纠纷,所以法官。

最本质的区别在于大陆法系主要以条文规定为主,普通法是以判例案例为主比如说,判决结果,大陆法系法官会说“按照xx条法律规定,某某犯xx罪”,而普通法会说“按照xx年xx月xx日在xx法院的判例判决,某某犯xx罪”中国。

区别1法律渊源不同 普通法系渊源以判例为主,会大量引用判例来解释法律条文,上级法院判决书里的论证过程,对于下级法院来说具有拘束力而大陆法系讲究成文法2论证方法不同 普通法系往往采用“归纳法”大量列举;普通法系法律主要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后者是弥补普通法不足的补充性法律体系 大陆法系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公法涉及国家和个人之间的关系,私法涉及私人之间的关系5 法典编纂 普通法系没有统一的法典;普通法属于是英美法系,主要是判例法的国家大陆法属于大陆法系,主要是制定法。

一法律渊源的差异 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主要特征,法律主要表现为制定法而英美法系的法律渊源不仅包括制定法,还包括判例法二法律适用的差异 大陆法系通常采用演绎推理方式,即从一般到特殊而英美法系则习惯使用归纳推理;普通法与大陆法的不同 香港于1841年至1997年期间作为英国殖民地,英国殖民者将英国的普通法或称英美法传统移植到香港,而中国内地为大陆法传统,因此,中港两地的法律思维截然不同虽然香港主权已经在1997年回归中国。

普通法vs大陆法(普通法和大陆法的区别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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